2019年湖北黄冈浠水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大学生村官选聘管理办法》(鄂组通[2013]7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等文件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核准,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浠水县人社局组织部分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浠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湖北省2016年选聘、任职满一个聘期、考核称职以上、服务地在浠水,尚未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大学生村官;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受理应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聘用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至12月6日下午5:00时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组织一股(浠水县清泉镇学堂路138号,县委组织部510室)。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服务地所在乡镇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大学生村官聘用合同、任职文件、在职期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将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若出现一岗多人或有岗无人情况的,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通过协商调剂或组织选岗考试等方式,确定一人一岗进入考核体检环节。
6、资格公示: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三)考核
1、考核预告
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核组按照考核日程安排,提前与考核对象所在乡镇、村联系沟通并发布考核预告,考核对象准备相应资料,撰写个人服务期间的工作情况报告。
2、考核时间
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3、考核内容与标准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对象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廉洁自律。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合格:
(1)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的;
(2)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3)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
(4)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5)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6)参与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8)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9)民意测评合格票低于参加考核人数的70%的。
4、考核方式
(1)民主测评。考核对象向村“两委”和村民代表汇报服务期间的学习、思想、工作、生活情况,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群众代表对其服务期间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个别座谈。访谈对象为乡镇联系该村的乡镇领导、村“两委”成员和群众代表。主要了解考核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3)与考核对象面谈。主要了解其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
(4)审核档案。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包括出生时间、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以及学习简历、奖惩信息等。
5、撰写考核材料
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6、汇报考核情况
考核工作结束后,考核组向浠水县委组织部、浠水县人社局汇报考核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1、体检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体检项目,待体检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浠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shui.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应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报县人社局备案,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研究决定。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 0713-4224076
县人社局 0713-4253388
附件:1、2019年浠水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
2、2019年浠水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中共浠水县委组织部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