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永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选聘公告

来源: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2-03 10:41:44
  2019年永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选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公告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为永州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府智库建设,努力提高参谋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文字综合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在编制限额内进行的原则;坚持“择优、适用”的原则;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职位及人数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文字综合工作人员4名(公益一类事业编),具体职位详见《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选聘条件


  1.选聘范围为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工勤人员)。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本科及以上学历,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计算年限含试用期,时间截止2019年11月30日。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具体职位年限要求见《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5.符合《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聘范围: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选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现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不含机构改革转隶人员),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期未满1年的。


  四、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工作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2月11日-12月14日。


  2.报名地点:市政府8楼810办公室。


  3.联系人:陈善林 (0746-8358215/15226376677)。


  4.报名材料。由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①单位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②《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③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机关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⑥提供本人参与起草的公文、领导讲话、调研报告文稿3篇(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向工作单位通报。


  (三)笔试


  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5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报人社部门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核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聘计划。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采取命题作文等方式,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方案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布确定。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如有放弃面试资格者由下一名递补。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五)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


  (六)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聘职位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另外加尿液毒品三项检测。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派出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考察的同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或自动放弃的,不予聘用。


  (八)讨论决定


  考察结束后,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经市政府研究中心党组会研究后确定选聘人选。


  (九)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结果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正式确定为选聘对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遴选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试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选聘结果的对象,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为三个月。


  (十一)聘用


  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的试用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生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顺利调入者自行负责。


  五、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待定。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岗位表.doc


  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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