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黄埔区社区专职招聘71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19-12-03 13:40:06
黄埔区2019年第三次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加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队伍建设,黄埔区2019年第三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7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71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下表。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与每个街道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3: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直至取消。
 
  三、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二)年龄须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4日至2001年12月3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区服务管理相关专业知识;
 
  (五)能接受周六上午轮值及工作日非工作时段预约办事等弹性上班制度;
 
  (六)党员职位仅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4日(星期三)9时至12月6日(星期五)18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sydwzl.com/gdmzjzp/。
 
  3.报名要求:每位报考人员仅限报1个职位(即只可在普通职位或党员职位中选择一个身份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毕业证书、身份证、党员证或党员相关证明的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提交的学历必须一致。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安排(中午不休息,逾期不受理)
 
  2019年12月7日9时--12月7日17时,报考黄埔街、红山街、鱼珠街、夏港街、联和街、永和街的人员。
 
  2019年12月8日9时--12月8日17时,报考大沙街、文冲街、南岗街、穗东街、萝岗街、长岭街、云埔街、龙湖街的人员。
 
  2.审查地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9楼910室(黄埔区民政局)。
 
  3. 报考人员须本人前往办理,不可代办。现场提供原件:(1)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须由公安出具且在有效期内);(2)学历证书(毕业证书);(3)“三选一”: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最长6个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附件1、2、3)。未办理附件1或附件2的报考人员,请提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更新日期为资格审查日期半年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未打印,可在资格审查现场向工作人员出示清晰完整页面的图片格式。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须出具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材料及学历证书原件。审核现场不提供打印或查询学历情况服务。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能通过审查的,不予发放准考证。
 
  4.成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在收到资格审查通过的短信或邮件(可能被当作垃圾内容或被拦截)后签名确认再离开现场,未收到的请及时与现场工作人员联系。
 
  5.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12日10时后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15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黄埔区情、时事、法律常识、行测和申论等,笔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
 
  3.笔试成绩设定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每个街道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具体计算办法:
 
 
 
  其中,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X代表计划招聘人数。
 
  4.笔试成绩2019年12月20日后可在报名网站查询,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届时公布名次。
 
  (四)有中共党员报考条件考生资格复审。
 
  1.面试前将对有中共党员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中午不办公,逾期不受理)。
 
  3.审查地址: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9楼910室(黄埔区民政局)。
 
  4.有中共党员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要提供:(1)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2)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5.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对个人填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及本人签名,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将不安排其参加面试,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黄埔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分数、面试成绩分数、总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组织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按考生总成绩以每个街道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排序)。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由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将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由街道负责,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由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出具其一贯政治表现和业绩鉴定材料,辅以调档审查等办法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确保新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如某街道出现本次招聘体检或组织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的,则按报考该街道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半年有效。如某街道半年内有本次招聘已聘用人员提出辞职,可按报考该街道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补录。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黄埔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街道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笔试、面试、体检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准考证。丢失、损毁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规定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者提供的证件、材料虚假,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181253。
 
  附件:
 
  1.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模板)
 
  2.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模板)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模板)
 
  黄埔区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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