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武邑县公安局招聘公安特巡警队员70人公告
来源:衡水人才网
2019-12-04 10:11:01
武邑县公安局公开招聘公安特巡警队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公安特巡警队伍建设,按照武邑县政府批准的招录计划,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队员70人,男性。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进行,县公安局、人社局统一发布公告,委托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及资格复查、拟聘用人员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特巡警队员,70名,男性。
四、工资待遇
按照武邑县政府制定的劳务派遣人员待遇相关规定落实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实习期间工资1580元/月;实习期满后与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安排,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3、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武邑籍退役军人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4.报考人员需具有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以报名日期为准);
5、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病史,矫正视力1.0以上,身高在170厘米以上;
6、报考人员需具有武邑县或武邑县周边县户籍;或在武邑县具有居住条件;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有公安工作需要的特殊专业技能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身高可放宽至165厘米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已与其他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尚未解除的人员不能参与报名。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12月3日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市工商联人才网、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安局、交警大队微信公众号和武邑县电视台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2日。
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报名地点:武邑县城富达市场西门口驿家365快捷酒店318房间
报名方法:考生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的政策。在报名期限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现场报名,报名费100元。
(三)笔试。报名完成后由武邑县公安局政治处进行初审,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理论文化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不指定学习资料。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生回答评委问题,总分100分。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政审的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参照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
(六)政审。参照招录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
(七)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顺序递补。
(八)公示。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九)聘用。实行劳务派遣聘用制,实习期为3个月,实习期间由武邑县公安局为聘用人员缴纳意外保险,实习期满合格后与衡水冀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县公安局。
七、招聘纪律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318-8883928 1561480581615731855898
网址:www.hsjas.com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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