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2-05 08:50:25
  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为开展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和基层党建提供宣传教育产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社会宣传品策划,1名(管理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任职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热爱社会化宣传教育和基层党建产品策划、制作、采集配送服务等工作,熟悉相关知识;具备较强的活动策划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社会宣传品策划工作;具备沟通项目能力及维护、拓宽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和他人分享合作;能够承受工作压力,吃苦耐劳。中共党员及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报名人员)、最高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所报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esume@eastjob.cn,邮件标题格式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8日。


  2.资格审查


  本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准予参加后续考试,审查结果将通过其报名表内填写的电子邮件告知报名人员。


  3.笔试


  本单位根据报名职位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一般于笔试两周后在“东方文化人才网”(www.eastjob.cn)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4.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若报名考试人数较少,该岗位比例最低可调整为1:2)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考生须提交身份证、居住证及相关证书的原件供查验。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提问、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以主考官提问为主,其余考官做补充性提问。


  5.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由候选人自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有考生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录用体检人选。


  6.考察


  由本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如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邮箱:resume@eastjob.cn


  联系电话:62817169


  监督电话:53302222


  下载附件: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应聘报名表.docx


  上海东方宣传教育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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