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0人公告

来源: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12-05 09:25:48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招聘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方式、职位、人数及管理方式
 
  1.招聘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招聘职位和人数:审判业务庭聘用制书记员10名。
 
  3.管理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法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
 
  5.报考年龄为18至25周岁(即1994年12月9日至2001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6.能够熟练听说潮汕话和普通话。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年6.2万元(含单位缴纳的养老、生育、失业、工伤和医疗等5险、年终奖励工资和计生奖等)。
 
  五、报名
 
  (一)网络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阅读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汕头中级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stcourts.gov.cn)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stcourts.gov.cn)。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名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3.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双面)、学历学位毕业证的扫描件。
 
  以上材料形成压缩包发至电子邮箱:stzyzzc@126.com。(注明XXX报名材料)
 
  (二)网络初步审核。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三)领取准考证。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于2019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上班时间)期间,凭身份证原件至汕头中级人民法院南门大厅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对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经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后,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原件、区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资格证等原件、复印件。(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试
 
  考试分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三部分。
 
  (一)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内容:采取看打的方式,录入字数约6000字;
 
  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准确率及速度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准确率占60%,速度占40%。满分100分,每个错字扣0.5分,扣分不封顶。考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及名次,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前25名进入笔试。如综合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为优先,最后1名成绩相同者,则共同进入笔试。
 
  (二)笔试:
 
  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内容:闭卷考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完整答题,根据应试者回答问题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性综合评分。
 
  (三)面试
 
  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答题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四)总成绩计分: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面试占40%、笔试占20%、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占40%相加合计作为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录入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任一科目缺考者,视为放弃本次录用考试。
 
  七、体检和政审
 
  (一)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通过考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根据需要增加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形成书面政审材料。政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考察对象的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从通过考试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合同期5年,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019年11月29日
 

  附件: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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