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州温岭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选调3人公告

来源:温岭市人才网 2019-12-06 09:05:39
  温岭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从市各级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事业干部(全额拨款)3人到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温岭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从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为温岭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敬业勤奋,廉洁自律;
 
  3.专业要求:土建类(建筑学、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规划专业优先考虑)、工程力学、消防工程专业;
 
  4.选调人员基层服务年限及机关工作年限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二、选调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后择优录用。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7日。
 
  2.报名地点: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804办公室(市横湖中路188号建筑业大厦,联系电话:86210188)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4.报名要求:报名者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温岭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录用办法
 
  1.报名确认截止后,若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2:1,停止选调;
 
  2.按照笔试得分高低排序,按不低于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 以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按两项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他
 
  未尽事宜,以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为准。
 
  附件:温岭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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