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教职工招聘公告

来源:惠州城市职业学院 2019-12-06 11:16:49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12月招聘合同制教职工公告
 
  根据我校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招聘合同制教职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专业教师: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被学校认定的紧缺型专业的人才可仅参加成果面试及教学能力测试,不需参加笔试环节。
 
  2、行业、企业技能型人才:
 
  在相关企业担任过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具备丰富专业及管理经验,或具有行业内公认的高水平技能或个人成果等。
 
  3、行政教辅岗工作人员:
 
  具体要求见附件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高尚,为人正派,群众威信较高。
 
  3、高级职称人才年龄限制可放宽,学校采取返聘、双聘等多种方式引进。
 
  4、身心健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限制报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12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有关说明
 
  1、年龄要求的计算以2019年12月6日为截止日期。
 
  2、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其它有效证明,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等证明材料,并且要求2020年3月份起在应聘岗位跟岗学习。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报名现场进行认定。
 
  4、在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考试成绩。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6、按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校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投递简历、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投递简历
 
  1、时间安排:
 
  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止接受网络报名。
 
  2、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 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2)。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纯色背景)。
 
  (2)个人简历及符合岗位学历、专业和技能要求的证书。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
 
  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报名。所需材料需按“登记表+其他材料”的顺序压缩成文件包发送。压  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的,我校工作人员将在停止报名3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或手机联系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复审。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明德书院进行报考资格现场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 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大专以上各个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3) 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与复印件(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4)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由教学职能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 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提供);
 
  (6)《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2)加贴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
 
  (7)《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份,需亲笔签名。
 
  (8)报名条件涉及到政治面貌要求、学习经历要求、工作资历要求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不按规定提供材料者,视为放弃应聘。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考察
 
  1、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考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
 
  (1)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少于10人,采取先面试(含课堂教学测评)后笔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职业能力及相应业务水平,不指定参考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面试由学校挑选业内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考评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
 
  课堂教学测评由应聘人员自行挑选专业相关的课程,准备15分钟以内的模拟教学。
 
  (2)紧缺型教师采取面试、技能(成果)展示和课堂教学测评方式进行。
 
  (3)行政后勤岗工作人员采取行政能力测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岗位报名人数少于10人,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
 
  2、学校在考试前2天将有关面试信息告知应聘人员,内容包括面试的时间、地点、证件、形式及个人需提前准备的事项等。
 
  3、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合格人选中,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的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确定考试人选。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所有考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在成绩合格者中,根据同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
 
  确定的体检人选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办法及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
 
  因被考察人员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学校可在考察体检人选中按规定重新确定被考察人员。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通过公开招聘引进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一年。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学校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假期及国家规定的保险等福利待遇。在职称评聘、职级及工资档次调整等方面遵循相同的政策和考评条件。
 
  四、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条件,提供的材料与《登记表》填写的内容必须一致、真实、无误。如有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关系,聘用合同终止。
 
  (二)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学职能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三)因考试人选出现空缺、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个人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进行递补,保留招聘岗位空缺。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进行电话查询。
 
  (五)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次招聘工作全程由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室负责监督。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纪委监察审计室地址:惠州城市职业学院明德书院9楼
 
  (七)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752—5708632
 
  邮箱:hr@tm.hz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zc.edu.cn
 
  学校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南大道明德路1号
 
  附件1:惠州城市职业学院2019年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应聘登记表。docx
 
  附件3:惠州城市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附件4: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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