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退换货中心人员招聘3人公告
来源:砚山县人民政府
2019-12-06 13:43:33
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退换货中心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关于切实加强全省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机制建设的通知》(一机游办发〔2019〕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旅游购物退换货工作,保证砚山县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的良好运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砚山县旅游购物退换货监理中心工作人员。
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由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自主开展,坚持双向选择、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制内社会服务岗位人员3名。
三、招用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用对象。
1.户籍不限,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性别不限,年龄在20至35周岁(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工作地点:主要在文山砚山机场从事旅游商品退换货工作。
(二)招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为人诚实,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能够自觉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工作积极主动,服从用人单位的各项工作安排。
3.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网络处理工作。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符合招用工作要求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他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白底)。
备注:报名者需填写报名审批表,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3.报名地址: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8号砚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三楼办公室(华阳大厦对面)。
4.联系人:何峰,电话:0876-3122709、15288679303。
五、用工方式及待遇
(一)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试确定招聘人员,考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员,若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试用期间拟聘用人员能力、表现达不到用人要求,将不予聘用,空缺岗位按替补人员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符合聘用要求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月薪2500元,合同期内工资待遇每人每月2860元(含个人缴纳的五险)。所聘用人员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考核,实行一年一聘。
(三)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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