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丽水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招考驾驶员2人公告
来源:中国缙云
2019-12-06 13:58:27
2019年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考汽车驾驶员(编外)的公告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范围及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5日至2001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缙云县户籍(以2019年12月15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
4、无失信、无违法犯罪、无吸毒、无酒驾、无曾被开除(辞退)工作等不良记录;近三年无负同等责任以上的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我县编外用工工资标准,并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三、报名办法
1、报名者须填写《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招考驾驶员(编外)报名表》(附件1),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户口本等原件和复印件,及1寸照片2张。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5日-12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3、报名地点: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黄龙路578号321办公室)
联系人:潘占洋,联系电话:3236633。
四、招考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50%+实际操作*50%,总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第一阶段:笔试为专业知识,满分100分。90分以上确定为实际操作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实际操作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二阶段:实际操作。场地考试或上路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自然淘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并在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第三阶段:体检、考察。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网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
五、公示与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如有疑问,可咨询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电话:3236633。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4、本次公开招录有关信息在缙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jjinyun.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留意。
5、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缙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578-3236605;缙云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举报电话:0578-323663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缙云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缙云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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