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锦州黑山县特岗教师招聘200人公告
来源:黑山县人民政府
2019-12-06 14:47:01
锦州市黑山县“2019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9〕95号)(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精神,锦州市黑山县公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200人,详见《2019年锦州市黑山县“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它法律规定,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 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6日(含)至2001年12月16日(含)期间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6.锦州户籍;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招聘学科、人数、条件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教育网(www.lnjzedu.gov.cn)和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 )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诚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人员提前下载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模版),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打印(本人签名须手写,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
2.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纵向复印)和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2张。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星期一)-2019年12月20日(星期五),具体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黑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102室
(三)相关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申报一个学科岗位,同一学科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削减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学科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未被取消的学科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
三、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及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自带)在答题卡上作答。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8日(星期六)9:30—11:30;地点:黑山县第三初级中学(12月26日上午9: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黑山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102室领取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 )查询。
(二)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学科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入面试范围内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内容: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毕业证(上述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省文件的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三)面试
1.人选确定:进入最低合格分数线且复审合格的考生,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岗位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授内容在应聘人员所报学科的现行教材中抽取。小学各学科讲授时间为10分钟,初中各学科讲授时间为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的确定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计入个人考试成绩。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人选确定:根据各学科岗位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岗位体检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的,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费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
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空缺,按学科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岗位选择
按照学科岗位考试成绩,在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选岗人员名单。选岗人员按各学科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应聘学校。选岗人员在选岗前或选岗期间自动放弃选岗产生的空缺,按学科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体检、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选择岗位。选岗人员选定岗位签字后放弃已选应聘岗位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应聘学校后,通过黑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ishan.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特岗教师在黑山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严格服务期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借调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八、注意事项
1.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应聘人员在报名及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据国家招聘考试工作相关规定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市县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任何培训、讲座等活动。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的培训、讲座、售书、售光盘等活动,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4.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学历、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
5.考生须自行解决原人事劳务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本公告由黑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416—5780803)。
黑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黑山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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