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宜春市委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招聘4人公告

来源:宜春市人事考试网 2019-12-06 17:13:07
宜春市委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宜春市委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以下简称接访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道德品质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考察、择优的办法,聘用一批政治坚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备较强服务意识和发展潜力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安全管理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拥有良好的道德品德;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他条件: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要求为男性;身高180厘米左右;有部队服役经历和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其他3名工作人员岗位要求已经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工作水平;心理学专业的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有不良行为受到过公安机关处理的;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宜春市委信访局办公室。(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东座11楼1102室;联系电话:0795-3222643;联系人:王女士、杨女士)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及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规定资格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面试考察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等,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三)身体检查
 
  经面试考察确定的考察对象,需提供个人近两个月以内的在宜春市正规医院所做的体检报告单,体检的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聘用及待遇
 
  1.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如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为2年,聘用期满视情再行聘用。
 
  2.聘用人员待遇标准:正式聘用期间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其中包含“五险一金”)。根据工作表现及年限,可视情适当调整工资标准。
 
  3.本次招聘最终确定人数,依据报名及考察情况而定,具体解释由宜春市委信访局办公室负责。
 
  附件:
 
  1.宜春市委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宜春市委信访局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安全管理人员)。doc
 
  中共宜春市委信访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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