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特聘专干招聘6人公告

来源:光明新区人民政府处 2019-12-07 11:35:16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聘特聘专干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6名一般特聘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选聘岗位
 
  “综合文字”和“政策研究”两类岗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岗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广东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特聘专干招聘6人公告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12月6日。
 
  4.符合选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6)填报。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7日-12月17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通过指定政务邮箱qwbmsk@szgm.gov.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材料清单如下(扫描打包后以“岗位编号+姓名”为标题发送):
 
  1.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专干报名表(手写签名)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4.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5.计划生育承诺书(手写签名)
 
  6.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
 
  7.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咨询电话
 
  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0755-88212056 古先生。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核小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包括个人撰写的文字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时提交报名所需的纸质相关材料;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予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一)笔试
 
  笔试题型为“材料撰写”,考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2月21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情况,按照不低于选聘岗位拟聘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
 
  面试形式为自主问答,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根据通知参加考试;考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2月21日下午3:00,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成绩合格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合格线为75分,成绩合格以上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以电话或短信方式进行通知,未进入的不予通知。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考核小组组织对进入考察环节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经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考生自收到体检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选择国内任何一家三甲以上资质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结果应于体检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邮寄)到我办。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考察及体检均合格,并经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且未被提出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选,在光明区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确定为聘用人选,由我办安排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按《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干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管理,并按选聘的岗位安排具体工作。
 
  九、其他事项
 
  (一)本选聘公告由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此次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光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2449;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特聘专干岗位表。xls
 
  附件2:深圳市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特聘专干报名表。doc
 
  附件3:应聘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4:计划生育承诺书。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承诺书。doc
 
  附件6: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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