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惠城区街道党建指导员招聘公告
来源:惠城组织工作
2019-12-09 10:37:15
惠城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加强镇(街道)干部队伍储备工作,惠城区公开招聘42名党建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党建指导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的中共党员。招聘岗位详见《惠城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岗位信息表》(附件一)。
报考人员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参加历年的粤东西北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聘用后未满规定服务期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镇(街道)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12月27日
报名地点:惠州市新联路1号惠城区行政中心一号楼136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具有三年以上党建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5.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6.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惠城区公开招聘镇(街道)党建指导员报考指南》(附件三)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5.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领取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考生本人确无时间领取的,可委托他人领取。代领准考证的,需持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一份。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写作)。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60%。笔试成绩将在惠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惠城组织工作网站等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份。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三)体检与考察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完成聘用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四)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公告由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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