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教育局招聘研究生132人公告
来源:福州市教育局
2019-12-09 11:06:39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的公告
福州市教育局定于2019年12月14日举办研究生专场招聘会,面向专业对口的2020届(含2019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毕业尚未就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招聘师资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
以市属、区属为单位进行招聘。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等详见本公告附表。
二、报名
(一)时间地点
1.时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
2.地点:福州金山中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金祥路175号)
(二)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本人研究生学历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报名。每人限领取1张报名表,限报1个单位岗位(以市属、区属为单位。1人报2个及以上单位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A: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相片一张。
B: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毕业高校所在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核发,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且每份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个别高校尚未发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的,须提供经所在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未发给相关材料”证明(落款时间须在12月14日〈含〉前)。
C:2019年8月16日至12月31日毕业尚未就业的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未经用人单位签章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19年12月)、《学位证书查询结果》(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在线〈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om.cn/〉查询,有效验证期须含2019年12月)纸质打印件(在纸质件上方标上查询需提供的“在线验证码”)。应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还应提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D: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均要求落款时间在2019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6日之间。
已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在报名时需提供。已毕业尚未取得的,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另加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已收件”或“在办”学历学位相关认证证明或本人有关“将于2020年8月16日〈含〉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书面承诺书(下同)。未毕业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书面承诺书、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应体现毕业时间)。本人书面承诺书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落款时间均须在12月14日(含)前。
E:部分岗位对个别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指本公告附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后带有“(某某学科或方向)”的],需提供经毕业高校院系、就业指导中心签章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原件(落款时间须在12月14日〈含〉前)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中的专业名称已明确“某某学科或方向”的可不必另行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F:除上述C、D项外,其它应届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提供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等可放宽至2020年8月16日(含)前取得。
报名时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不予报名。
3.报名流程:应聘人员根据所报岗位直接到福州市教育局(负责市属学校岗位的报名及资格审核)、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学校岗位的报名及资格审核)对应席位报名,提交规定的报名材料,核发报名表(每人限发一张,按招聘岗位加盖福州市教育局人事处或相应区教育局公章并经报名资格审核人员手写签名方为有效)。
4.应聘人员须按本人实际如实填报报名表,并按指定的二维码扫码进行网络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现场报名当天下午15:00)。网络报名登记时所填报的相关信息(特别是“报名岗位”信息)需与报名表一致,若有出入以报名表信息为准。
5.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至开考比例后予以开考。情况特殊的,经报福州市人社局批准后适当放宽比例要求。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本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原则上要求在2020年9月1日前不得更改。若因特殊原因变更的,应聘人员应在变更后三日内按市、区属岗位分别书面(附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告知福州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电话、传真:83340647)、相应区教育局(台江区教育局电话38105839,晋安区教育局电话83994197)。否则,因双方联系障碍而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考核
1.采用面试考核办法。市属学校岗位面试考核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区属学校岗位由相应区教育局组织。
2.面试考核环节包括编写教案、片断教学、回答专家提问。本公告附表学科岗位名称前标注“★”的,面试考核时需加指定的技能或操作测试。
3.市属学校岗位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于12月20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区属学校岗位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等由相应区教育局发布。
4、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聘用成绩采用面试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合格成绩定为70分(含),7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1.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因故自行放弃拟聘用资格的,在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根据聘用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8日下午18:00。
2.市属学校岗位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12月31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yj.fuzhou.gov.cn/,下同)发布。
3.拟聘用人员应于2020年1月3日随带本人身份证(附本人签名的复印件一份)、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研究生期间课程成绩)、就业协议书(要求份数完整且每份封面写上本人姓名、毕业院校及专业) 等原件,按拟聘用岗位与市或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地点另定)。拟递补人员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9日上午12:00,之后不再办理就业协议签订手续。
4.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须参加由福州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体检及暑期岗前集中培训。体检拟安排在2020年1月,岗前培训拟安排在2020年暑期 ,相关事项另行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体检或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市属学校拟聘用人员采用按聘用合格成绩排名自主公开选岗的办法确定工作单位。公开选岗时间安排在2020年1月24日上午,具体办法将在2020年1月21日通过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6.拟聘用市属学校岗位的人员应于2020年8月16日到福州市教育局报到,相关事项另行通过福州教育网发布(预计2020年8月上旬发布)。
7.区属学校岗位面试考核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公布、递补、拟聘用人员体检、暑期岗前集中培训、工作单位安排及报到等相关事项由相应区教育局负责,并通过各自网站通知。
8.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A: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B: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C:审档不合格的。
9.拟聘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简称“教师资格证”。完中、高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职专任教的要求取得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或中职教师资格证,小学任教的要求取得中学或小学相应学科或相近学科专业〈以本公告附表中各学科岗位对应专业为准〉教师资格证,幼儿园任教的要求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10.应聘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在报到之日起一年内必须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印制的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五、其它
本公告内的各时间节点,按“月日”格式写的年份均指2019年。
福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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