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绵阳人事考试网 2019-12-09 11:18:12
  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绵人社发〔2017〕20号)精神,我县拟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3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梓潼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zitong.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梓潼县2016年度招募的2019年7月仍在岗且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项目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处分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报名地点:梓潼县人社局事业人事管理股(梓潼县城北行政办公区4号楼2-50号)。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梓潼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复印件2份,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2份;
 
  (5)实绩考核加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团县委负责核实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查、考核时的资格复核和聘用确认三个环节,在招考和聘用任一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报考者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核
 
  此次考核方式为实绩考核加面试考核。考核总成绩=实绩考核成绩+面试考核成绩。
 
  (一)实绩考核
 
  实绩考核得分由表彰和年度考核优秀得分组成,其中获得县委、县政府及市级部门通报表扬每次得1分,获得市委、市政府及省级部门表彰(通报表扬)每次得2分,获得省委、省政府及以上表彰(通报表扬)每次得3分;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得2分。
 
  以上所有表彰(通报表扬)以正式书面文件或证书为准,实绩考核得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19年12月6日。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份。实际参考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招聘的下一环节。
 
  考核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和梓潼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考核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或梓潼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局组织考生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选岗确定具体招聘单位。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梓潼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团县委共同研究确定。如需递补,按该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
 
  公示后,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人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九、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8221496(梓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0816-8222029(梓潼县纪委监委)
 
  附件1:梓潼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2:梓潼县2019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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