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引进40人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2019-12-11 08:56:04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0年提前招聘引进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引进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区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提前招聘引进紧缺医学专业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对象及岗位条件
(一) 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 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不受毕业年度限制。
(二)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 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的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上午9:00-12:00
(2)现场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教室待定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亚捷(江川区人民医院):13887743686
马 莹(江川区中医医院):13398897795
万红梅(江川区妇幼保健院):15348771318
蔡 丽(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187729596
覃雪梅(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13330583096
李 梅(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13887761629
(二)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供《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0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资料,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拿到证书的提供有同等效力的相应支撑证明材料)。报名时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2)面试方法为结构化面试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问答。
(3)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的比例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可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应聘者面谈,并逐项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4)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确定面试人员时,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及以上,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时,面试成绩出现平分的,加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在招聘期间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重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毕业后,接到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资格复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提供就业协议约定的相关证书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时参加由区人社局、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 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应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报名和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察委驻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877—8019060。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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