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番禺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来源:广州市番禹区政府
2019-12-11 08:57:22
2019年番禺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广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番禺区的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职位:番禺区公共服务中心和番禺区投资促进中心共招聘6个职位。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2019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第三批)》(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包含2017年和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社会人员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且同时满足《2019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第三批)》(附件1)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出处理决定或处理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上述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二)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和年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下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办规〔2018〕30号,具体参阅:http://www.gz.gov.cn/gzswjk/2.1.1/201901/e9ff61f4cdaa4471a5f6cb7dab5e9c3c.shtml)。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个人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取消录用。
(四)符合《2019年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第三批)》中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须国家承认。年龄、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年限计算以2019年11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先网上预报名,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未完成网上预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2019年12月27日下午5:00。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附件材料。
2.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如在录用前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仍参加考试的,该应聘人员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及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19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地点:番禺区市桥桥兴大道10号番禺人才二楼(市桥汽车站西门旁)。
3.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职位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学术成果、证书、证明等;
(3)《广州市番禺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预报名后可自动生成)。
(四)2020年1月2日、3日网上打印准考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
(一)笔试
笔试方式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申论。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参考教材,计划安排2020年1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为确保竞争择优、公平、公正,笔试设置开考比例,比例为1:3。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比例的,取消或减少相应职位数。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5的比例确定(人数不足比例时,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和地点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招考信息”专栏(http://www.panyu.gov.cn/gzpy/gkzk/common_list.shtml)公布。
(三)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四)成绩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
2.笔试和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单科合格线不得低于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同分,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2.用人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计划生育情况等,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察对象为社会人员的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相关证明。
3.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在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有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的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须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各招考单位负责解释。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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