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招聘4人公告
来源:慈溪市人才网
2019-12-11 08:58:32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市住建局批准,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一线窗口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情况和其他不良行为。
2、慈溪户籍(以2019年12月17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年龄32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7日及以后出生)。
3、要求具有二年及以上窗口工作经历,学历不限,专业不限。
4、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好的业务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5、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1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307办公室(浒山街道孙塘南路100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一寸免冠照1张;(6)窗口工作二年以上单位证明。
4、其他说明:(1)报名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参加报名;(2)如报名合格人数和岗位需求数比例未达到3:1,将酌情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报考人员须随带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住房公积金相关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主要测试言语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我认知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4、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累加计算。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按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5、笔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名额,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有关工资待遇、考核管理按照慈溪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徐吟,联系电话:0574-63910159。
(二)本公告由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负责解释。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慈溪分中心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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