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清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招聘2人公告
来源: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2-11 10:15:22
清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公告
清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指导、组织开展全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组织开展青少年教育培训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为青少年成才成长、心理健康提供咨询服务和开展帮扶、心理疏导等服务;在团市委领导下,负责统一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青年志愿者活动。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9年12月25日(含)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清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在公开招聘(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12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银泉南路20号)
(三)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四)报名材料
须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清远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所在国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有经办人签名及联系电话)、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保证所填报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提供的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同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考岗位专业相一致。
(六)资格审核:由团市委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
2.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五)考试成绩公布
1.笔试结束后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清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在清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清远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将相关材料报送到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有关说明
(一)原所在工作单位有服务年限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根据实际情况,可在同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本公告由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3)6986101,监督电话:(0763)3377002。
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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