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西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招聘3人公告
来源: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12-11 15:53:50
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均为雇员(编制外聘用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招考信息将通过赣州蓉江新区政务公开网、“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二)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招聘岗位、条件详见《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专业分类参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19年1月版)执行(见附件3)。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当日2019年12月9日(含当日),如28周岁及以下即为1990年12月9日(含当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工作经历必须为获取大学毕业证书后的工作经历,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等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需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得隐瞒实情进行报考;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提供相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笔试成绩须超过合格线方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岗位进行分类面试,面试成绩须超过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缴费、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事项及要求:符合条件考生填写《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荣誉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彩照2张,前往赣州蓉江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108办公室现场报名(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创业路6号,市内乘坐115、137、138路公交车可达,117路公交车直达)。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12月22日, 8:30--12:00,14:30--17:30。
3.联系电话:0797-8163570。
(二)资格审查
1.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试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缴费
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收取考试费用,缴费标准每人50元。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
2.笔试地点: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具体通知考生。
3.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个科目笔试(合并为一张试卷)。
4.其他事项。此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成绩达到50分及以上时方能进入面试阶段。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由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2.当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时,则按考生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察人员;当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则考生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区财政局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担。体检合格人员按程序进行考察。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自行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协议)关系。
(八)其他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四、聘用工作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2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为1年,管理考核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赣州蓉江新区区直部门、区属(驻区)单位雇员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办法》执行。
赣州蓉江新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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