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5人公告
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019-12-12 10:20:39
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合同制聘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5名政府合同制聘员,从事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依法治理、政府法律顾问等司法行政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法学、心理学、工商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或社会工作专业;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20日之后出生),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类证书的,可适当放宽至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1月15日之后出生);
3、非东莞市户籍的,需有2年或以上本市工作经历(一般以社保缴费证明为准),东莞市凤岗镇户口的优先考虑。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服务期未满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按照凤岗镇政府合同制聘员临工三类待遇标准执行,年薪约9.8万元(含五险一金)。
四、招聘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12月9日—12月20日(10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二楼办公室(东莞市凤岗镇金凤路79号)。
3、报考资料:现场提交报名表(附件1),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历鉴定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大一寸彩照2张。
(二)资格审查。由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负责审核报考资料,经初步资格审查预选合格后,参加考试人员将通过电话告知。
(三)考试
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临场应变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报名人数达到1:2(含)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达不到1:2(含)比例的,则不组织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阶段。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信息为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岗网”(http://www.dg.gov.cn/fg/)和“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考生成绩。
2、面试
(1)从笔试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录人数1:2(含)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最后一名考生同分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且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凤岗网”(http://www.dg.gov.cn/fg/)和“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3)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3、总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报考人数达不到1:2(含)比例跳过笔试阶段的,则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2)考生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在“凤岗网”(http://www.dg.gov.cn/fg/)和“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体检和审查
1、体检。考试结束后,在考生总成绩达60分(含)以上的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考试且合格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在凤岗医院或东莞广济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由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2、审查。体检合格人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如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将不予录用。
如因考生体检、审查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审查人选。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考生经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并通过“凤岗网”(http://www.dg.gov.cn/fg/)和“客侨凤岗”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根据考生素质进行综合评估,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选,并报镇组织人事办备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录用。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三)考生应符合公布的招聘条件,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后续招录事项,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自动解除。
(三)本公告及报考相关事宜由东莞市司法局凤岗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曾小姐,联系电话:0769-8775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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