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来安县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20人公告
来源:来安县人民政府
2019-12-12 11:10:27
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确保我县社区机构工作高效、稳定运行,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来安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和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招聘工作,同时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20人,详见《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范围和条件要求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要求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熟悉并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16日以后、2001年12月16日以前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报名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来安县科技馆一楼;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0550-5612337、0550-5611196,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以上各项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考人员须填写《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照片4张。
(四)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需达到3:1,达不到3:1的,报2019年来安县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五)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缴笔试报名费45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六)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七)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2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员需带齐报考人、本人身份证方可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综合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优先聘用学历高者;学历仍相同的,优先聘用年龄大者。递补参照此方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中共来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来办字〔2019〕93号)文件精神,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待遇
根据《中共来安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安县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的通知》(来办字〔2019〕93号)文件精神,参照我县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标准,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十一、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612330)。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中共来安县委组织部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安县民政局
2019年12月11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