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招聘5人简章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2019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卫生健康委为业务主管部门,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为一体并跨省区服务的肿瘤防治研究中心,是肿瘤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山东省一类科研院所、山东省临床医学中心、山东大学附属省肿瘤医院,为山东省癌症中心、山东省抗癌协会和山东省肿瘤防办等挂靠单位,是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现代化肿瘤医院。近年来,我院始终坚持“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做精、做细、做强,临床医疗为体,科研创新与人才教育为两翼,在复旦版中国医院专科声誉排行榜上,连续九年位列全国肿瘤学专科声誉排行榜第6位、华东区肿瘤学专科声誉排行榜第2位。
医院占地面积近500亩,建筑面积33.9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950张。设有肿瘤放疗、外科、内科、妇瘤科、儿童肿瘤科等20个专业46个病区,20多个医技科室和基础研究室,形成了以手术、放疗、化疗、中医药、生物治疗、介入、微创等多种技术相互配合的综合治疗优势。拥有一批重点专科,是山东省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医药卫生重点学科、首批“泰山学者攀登计划岗位”、首批“泰山学者岗位”、“山东肿瘤放射治疗中心”。放射肿瘤学团队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山东省十大优秀创新团队”并记集体一等功。作为临床医学一级学科博、硕士生培养单位,为武汉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等13所高校肿瘤学博士生带教点,拥有博、硕士生导师60余人,年招收博、硕士生100余人。
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中央保健会诊专家、享受国家政府特贴、教育部长江学者和“万人计划”专家等10余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泰山学者岗位特聘专家、泰山学者青年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30余人。精准肿瘤学入选山东大学医学学科高峰计划。
科研工作抓大抓高,近年来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等课题130余项,作为全国唯一连续三次获得国家重大慢性防控专项;为首获得国家和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进步奖1项、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1项、省部一等奖7项。平均每年发表SCI论文数达140余篇,2017年度发表5分以上SCI论文总量位列驻济医院第一名,3分以上位列第二名。
近年来,医院大力实施“科技兴院,人才强院”战略,高度重视人才引进与培养。先后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设立科研、学术论文奖励基金和青年科研立项启动资金,与美、英等国家知名医学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良好协作关系,与美国MD Anderson癌症中心签署姊妹医院合作备忘录。每年选派20余名学科带头人或业务骨干出国研修、讲学、考察和进行学术交流,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建立业务协作关系,鼓励优秀青年人才成长,为人才成长提供宽松和谐的工作、生活和人文环境。
医院拥有TOMO、PET/CT2台、高端直线加速器13台、放射计划系统20余套等代表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设备设施,集成加速器、磁共振加速器、伽玛POD等国际最先进的放疗设备用于临床实验,是目前国内放疗设备最多、最先进、诊疗人次最多的医院。医院设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新药研发和10余个基础研究室等科研平台。我院以院士平台为依托,建设分子功能显像、放射免疫、智慧医学三个高水平科研平台,努力建设为国内一流的、开放的科研平台。山东省质子中心从立项到开工仅用了132天,将成为国内第一个投入临床使用的质子项目,预计2021年下半年开始治疗首例质子病人。
我院西区手术大楼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床位1199张,手术间21间,已于今年10月份投入使用,外科、妇科等手术科室的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儿童肿瘤科已于2019年正式开诊,引进了王景福教授担任学科带头人,填补了我省儿童肿瘤学科以及儿童实体瘤治疗的空白。
院士平台、质子中心、外科大楼等项目必将助力我院实现“一年有看头、三年见成效、五年有突破、十年立标杆”的目标,引爆中心,引领全国、面向东北亚,为加快我省新旧动能转换、提升高端医疗水平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5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3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奉献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2月9日。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http://www.sdams.cn)和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网站(http://www.sd-cancer.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携带报名材料直接到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办公楼603房间报名(地址:济南市济兖路440号)。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其它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6.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其余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岗位按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交流及专业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31-67626751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