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保山昌宁县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9人公告

来源:昌宁县人民政府 2019-12-12 15:19:35
  昌宁县2020年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根据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和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公安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保人社联〔2016〕24号)等文件精神,经昌宁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昌宁县2020年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
 
  2019年12月21日(星期六)。
 
  二、招聘地点
 
  昆明医科大学。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人才、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专业对口、以用为本的原则。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专业
 
  根据需求,昌宁县2020年计划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简章),分别是:
 
  (一)昌宁县人民医院5人:临床医学专业4人,医学影像学专业1人。
 
  (二)昌宁县中医医院2人:临床医学专业1人,中医学或中医临床专业1人。
 
  (三)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人:临床医学专业1人,医学影像学专业1人。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合格、品学兼优,本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良好,2020年医学类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一本专业及以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学院)。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19年12月21日)。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12月12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信息门户网、昆明医科大学校园网等相关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及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 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负责。
 
  (四)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组查阅个人信息及面谈等,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电话通知。
 
  (六)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考官临时抽定,现场量化打分,成绩现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由监督人员全程现场监督。
 
  (七)签订协议:根据面试结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签约对象,经双方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协议书》,并缴纳信用押金(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退还本人)。
 
  (八)资格复审:签约学生毕业后于2020年7月25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送至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本人自带《昌宁县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宁县卫生健康局报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退还信用押金;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信用押金不予退回。
 
  (九)体检及考核: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七、招聘纪律
 
  (一)严肃招聘纪律。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严禁弄虚作假。报考者有弄虚作假和违反相关招聘纪
 
  律规定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规定,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应试,逾期不再受理。招聘工作中,考生确定的电话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咨询联系电话: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0875—7130609
 
  监督电话:0875—7130268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2日
 

  附件:昌宁县2020年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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