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23名公告

来源:陕西法院网 2019-12-13 14:18:26
  陕西法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及相关政策规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全省104个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陕西法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23名。各法院招聘职位、地址及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在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前,即2018年7月以前在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临聘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5.具备计算机操作、岗位速记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必须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因重大违纪问题,受到原单位或院校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6.现为陕西法院、陕西检察院已确定职务等级的在岗聘用制书记员;


  7.其他不适合担任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报考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程序包括:网上报名、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点击“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sxhhqr.com/)或“陕西法院网”(网址:http://sx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也可关注陕西红海人力公众号SXHHQR2006进行查询,公告下方附件查阅《陕西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


  报考人员如咨询报考相关问题,可拨打下列电话或向相关招聘法院进行咨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29-89558248、89558249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029-85558750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平台设在“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报考人员登录http://www.sxhhqr.com/网站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报名。


  1.注册


  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条件以及有关规定、注意事项等内容。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要求进行注册。


  2.填报报名信息


  (1)报考人员应在2019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8:00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将无法登录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相关报名信息(带“*”符号的为必填项),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要求:像素不低于295×413,jpg格式,大于30kb,照片清晰,禁止缩放或小照片放大使用,凡有景物背景的照片系统均不予受理)。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3)报考人员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报考信息一旦提交,所填报信息将无法更改。


  (4)报考人员确定报考信息无误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表》。


  本次招聘设网上资格初审环节,资格复审环节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3.资格初审及缴费


  报考人员在报名后12-36小时内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初审通过者,即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100元,报考人员缴纳费用时请务必备注个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后4位,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成功。


  4.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自缴费成功后,可在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3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的必备证件之一,请务必妥善保管。


  (三)招聘职位调整


  因报考人数与所聘法院拟聘用人数之比未形成竞争性差额的,将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相应裁减拟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取消该法院职位的招聘。凡已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中进行公示,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所缴纳的报名费将予30个工作日内退回,其他已报名成功人员则不予退费。


  四、考试


  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和面试,其中,速录技能测试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为同一时间、地点依次进行。考试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一)速录技能测试


  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20%。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计算机的中文文字输入技能熟练程度,即“听打”字数输入速度和准确率。


  岗位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点五笔、智能ABC、微软全拼、搜狗拼音等4种常规输入法。严禁报考人员携带并使用其他键盘或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及词库。


  (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


  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采用电子化考试,考生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化知识和法律基础知识等。


  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设最低分数控制线。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公布


  速录技能测试、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拟于测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公布(具体公布时间可在报名网站中进行查询)。


  (四)资格复审


  1.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各法院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法院负责本院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


  2.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系法院临聘在职人员的,另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从事过书记员岗位的《工作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法院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招聘法院在资格复审期间凡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面试。


  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4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者,面试视为未通过。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进行确定,并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生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与考察


  (一)考生体检工作由各市中级以上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体检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法院组织实施。


  (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2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报名网站及“陕西法院网”和陕西红海人力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办理正式聘用制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最低年限为3年。


  (二)聘用人员正式确定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被聘用人员系在职人员,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


  七、管理与薪酬


  聘用人员管理使用及薪酬保障按照《陕西法院、陕西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执行。


  八、特别提示


  (一)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其全部附件,并根据本人条件、职位要求进行报考。


  (二)参加报名的应聘人员所留的个人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三)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或相关参考资料,不指定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或咨询,对不法团伙冒名举办各类违规培训、实施电话、短信、微信诈骗等行为,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有关招聘信息将在“陕西红海秦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官网”“陕西法院网”公告栏及陕西红海人力公众号中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并及时查看,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此公告。


  注:《陕西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职位表》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中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sxhhq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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