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寻乌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47人公告

来源:寻乌县人民政府 2019-12-13 14:33:18
寻乌县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加强和推进我县小型消防站建设,更好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4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严志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协副主席、县人社局局长严考泉同志担任,成员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分管领导担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方法
 
  采取考试和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分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作为资格条件,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所有成绩计算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四、招聘岗位及名额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47名,采取捆绑的方式招聘,具体如下:
 
 
  五、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系寻乌户籍(寻乌户籍指本人系寻乌户籍或父母一方、配偶系寻乌户籍)或在寻乌拥有房产者;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热爱消防工作,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政治合格,服从组织分配和指挥;
 
  3.要求为男性。普通专职消防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车辆驾驶员要求持有B2(含)以上驾驶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身高162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无色盲者;
 
  5.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学历可放宽至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或普通全日制中专学历;
 
  6.在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有消防从业经历人员、体育特长生可优先录用;
 
  7.身体、心理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有严重违法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参与邪教非法活动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有纹身的;
 
  3.已评定残疾等级或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4.患有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5.寻乌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教育部门不认可本人提供的学历信息的;
 
  7.其他违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或不符合相关政策标准的。
 
  六、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和准军事化管理,工作中24小时驻队,队员要求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及轮休调休等指挥调度。队员按国家规定享受婚丧、探亲、护理和年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采取轮休制,休息休假时间由所在政府专职消防队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期间因执勤战备不能正常休息的队员由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补休,客观原因无法安排补休的,或休息时间少于国家标准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劳动用工管理,依法依规对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
 
  七、人员待遇
 
  1、新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600元/月,统一发放服(被)装,包食宿;
 
  2、试用期满,根据《赣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中体能训练考核标准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待遇依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78号)文件精神,月工资增长为4500元起基本工资+高危补助及对应职务(岗位)津贴,并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五险一金+缴纳商业保险,按规定享受正常工资增长机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且试用期个人食宿费及由单位配发个的被装等物品购买费用将从个人试用工资中扣除。
 
  3、专职消防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正式聘用后,其月工资与考核考勤制度挂钩,当月体能技能考核不合格按3600元/月发放,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予以解聘;日常管理考勤按《赣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考核实施细则》中规定执行。
 
  八、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聘用。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为应聘者现场诚信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和委托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3日-12月24日(上午8:30 - 12:00;下午2:30 - 5:30) ,报名地点为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寻乌县城北新区东江源大道行政中心407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3.报名时须携带材料:《报名表》(从附件中下载打印)、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张。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寻乌县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已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的)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隐瞒或不如实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电子学籍证明。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岗位适应性测试和体能测试
 
  1.领测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 - 12:00;下午2:30 - 5:30),地点:县行政中心407室;
 
  2.测试时间:2019年12月28日上午8:30(如遇雨天,时间另定);
 
  3.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4.测试内容:详见表一《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和标准》、表二《2019年招聘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
 
  5.岗位适应性测试不合格者须淘汰,不得参加后续考试,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成绩由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步三部分组成,分数为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表一 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和标准
 
 
表二 2019年招聘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标准
 
 
  (四)笔试
 
  1.领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19年12月31日;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消防基本知识(详见附件2)、寻乌县情;
 
  4.笔试总成绩为100分,根据体能测试和笔试成绩加权后的成绩,以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五)面试
 
  1.领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 2020年元月6日;
 
  2.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岗位适应、综合分析、人际关系、组织协调、应变处理、团队协作、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总分100分。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体能测试高分者。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入闱人员统一在寻乌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费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考核(政审)
 
  考核(政审)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消防救援大队共同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按报考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由体能测试成绩高分者先选。
 
  拟聘人员试用期两个月,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享受规定待遇。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0797-2852578
 
  寻乌县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
 
  1.寻乌县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doc
 
  2.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题库(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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