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公告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的经费预算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6名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含个人所缴四险一金费用)
(一)岗位工资:高中及以下850元,中专950元,大专1015元,大学本科1095元。
(二)薪级工资:专业技术岗500元,管理岗400元,工勤300元。
(三)工龄工资:每满1年增加10元。
(四)绩效工资:专业技术岗、管理岗1200元,工勤岗600元。
(五)降温费:每年4-10月,每月300元,共2100元。
(六)年终考核绩效:专业技术岗、管理岗8000元,工勤岗7000元。
(七)职称工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150元,中级职称500元,高级职称800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100元,中级职称400元,高级职称600元。
(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不发绩效工资),试用期间交纳四险一金。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相应的专业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2019年12月20日上午8:30-11:50,下午:14:40-17:20,周六、日除外。
3.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20号,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603室。
4.报名要求:
每个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需完整填写《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 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以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5.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2)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3)请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正确、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电话不正确或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报名后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岗位。具有B1、A1驾驶执照和影像学初级职称的不设定开考比例。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四)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体检和考察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公布。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休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通过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网站公示拟录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中心负责调查处理。
(六)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核准录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椰海大道20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事科603室。
邮编:570211
联系电话:0898-65785319
联系人:杨老师、黄老师、朱老师
监督电话:0898-65785320
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