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芜湖市公安局辅警招聘11人公告

来源:芜湖公安局 2019-12-13 16:24:58
芜湖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条件和岗位
 
  (一)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派遣制警务辅助人员11名(男性)。
 
  (二)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4.有正常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岗位具体见附表(附件一)
 
  招聘岗位所说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 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记录的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持有的相应驾驶证,尚在实习期间的;
 
  9.经核查,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1.录取后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合同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技能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应聘者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二),将文件名修改为姓名+报考岗位(岗位A、岗位B、……),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545264522@QQ.com。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逾期不再补报。
 
  3.资格审查及准考证领取时间:资格审核将于12月19日、20日在皖江财富广场C2座一楼服务台进行,网上报名人员皆可参加。逾期不到按放弃审核处理。
 
  具体时间:早上9:00-12:00,下午2:00-5:00
 
  审核通过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2张;(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4.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可降低比例为2:1。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面试
 
  勤务辅警岗位A考试采取技能测评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车辆驾驶。考试参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1026-2017》标准予以评分。
 
  除勤务辅警岗位A外的其他文职辅警岗位,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基本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结束后,所有招聘岗位均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参考人民警察招录政审标准,主要内容: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及社会劣迹者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市人才网热点招聘平台上按规定公示3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情况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市公安局工作。对在市公安局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续签合同;合同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2.工资待遇及福利待遇参照执行芜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由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代扣)。录用后自行解决住宿。
 
  五、其它事宜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请报考人员提前了解资格复审地点及考场地点的交通等情况以保证按时到达。
 
  3.本次资格审查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
 
  4.如报考人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如考试中出现资格审查的相关问题,导致未被录取,则由报考人员及其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咨询电话:0553-2937128;
 
  报名点电话:0553-2937360 (报名期间使用);
 
  监督电话:0553-2937176
 
  (11人)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通用报名登记表。doc
 
  芜湖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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