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12-16 08:47:49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作为全国文化干部培训基地,承担文化和旅游行业各类培训工作,以及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和人才认证等人才评价业务,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培训管理1名(管理岗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工作职责


  (1)分析行业培训需求,进行培训项目的开发和策划设计工作,制定培训计划并具体实施;


  (2)参与各类培训项目,包括需求调研、方案制定、组织安排、培训带班等;


  (3)进行日常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包括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程管理、教学档案管理;


  (4)协助部门负责人制订本部门的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2)35周岁以下(包含35周岁)。具有两年以上教育培训经验、课程策划开发运营经历的优先;


  (3)熟悉培训流程,掌握培训方法,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组织能力,有一定的市场敏锐性和文字策划功底。


  以上岗位特别优秀者任职条件可适当放宽。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下午16:30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rczp@shwgpx.org邮箱,邮件主题: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附件1《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必须按报名表模板填写, word版本,并文件重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应聘者姓名”)、附件2《其他证明材料》(身份证、居住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等,生成一个pdf/word文件)。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考察不合格,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总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7、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54107078、54015365


  监督电话:23115565


  报名邮箱:rczp@shwgpx.org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下载附件: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人才培训交流中心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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