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禅城区卫生健康局招聘1人公告
来源:禅城区人民政府
2019-12-16 10:36:47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三)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
1.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无结论的;
2.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职位及具体条件
招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1名,具体条件如下:
(一)年龄40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的第一天);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或安全工程类中级职称;
(三)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四)有职业卫生工作经验优先;
(五)在区卫生健康局职业健康科工作,负责禅城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做好相关统计报表的收集、汇总及分析等相关工作,以及科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政府通济大院711室,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757-82341070。
(三)报名材料: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合同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并附上有关证件(含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等)的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
(四)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携带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佛山市禅城区同济东路政府通济大院711室报名。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谈的方式,我单位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或短信通知进入面谈人员。未通过资格筛选的,不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面谈情况,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谈情况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递补。
六、录用及相关待遇
根据面谈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与佛山市华章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根据禅城区卫生健康局与佛山市华章劳动保障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试用期为三个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