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三水区疾病防治所编内人员招聘4人公告
来源: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2019-12-16 10:39:52
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2020年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计算年龄截止时间到报名首日)。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条件:
见《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2020年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方法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7日至2020年2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办公室(三水区西南街道赤岗路8号三水区疾病防治所6号楼4楼办公室,联系人:陈小姐,陆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56969)。
3.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下载填写双面打印)2份;
(2)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各2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同版);
(4)已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的复印件各2份;
(5)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或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到报名首日;
(6)现场报名者除提供以上资料外,需携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备审。
(二)考试资格审查:
1.由三水区疾病防治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面试通知书。
2.三水区委编办和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对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复审不合格者,按同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对象。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四、考试的科目、方法和时间、地点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仪态仪表等方面;成绩按总分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笔试:笔试对象按面试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总成绩由面试、笔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招聘单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情况无异议的,经报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审核并报三水区委编办批准后,由三水区疾病防治所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疾病防治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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