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株洲醴陵市招聘教师56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高中、中职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56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醴陵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liling.gov.cn/),和各招聘学校网站。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具体计划和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依此类推。报名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7、面向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不限);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6、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此次招聘的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教育信息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六、报 名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平台(http://www.llrlzy.cn/ksbm2015/)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或与相关学校联系填报《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招聘学校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2、公开招聘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0年1月7日16时止。
3、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更改报考岗位申请,确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须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改报申请。提出改报申请时间为2020年1月8日 9:00—17:00,过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31-23240958。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号码准确、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在网上报名的考生,需打印填写本人的《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提交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表,诚信报考,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无论进入到招聘哪个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所有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6、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尚未列入的,按教育部门核定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执行。招聘岗位要求是专业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需符合指导目录大类中任意一个即可报考。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7、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面试考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携报名要求材料中的原件和复印件,由各招聘学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市人社局、教育局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需提供下列资料:
1、《醴陵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二乙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出具师范专业的相关证明,并承诺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作自动弃权处理;中职学校辅导员岗位不作教师资格证要求)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科毕业生需出具学校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的前50%,或者担任班委会、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的证明;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查询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书面承诺在进入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审核,逾期未交上述证件或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八、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紧缺特殊岗位,经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0年1月11日、12日。
考试地点:醴陵市渌江中学
3、准考证领取
联系报考学校领取。(见附件2)
4、考试方式:考试分为面试和说课两个环节。
(1)面试:组织面试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在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不超过岗位数1:3比例进入说课环节。若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时,考生一并进入说课。
(2)说课:说课时间为10分钟;说课内容由应聘者在备考课题中随机抽取1个课题;备课时间为3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该应聘人员的说课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在说课成绩中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等环节。说课成绩相同时,增加答辩环节。
鉴于教师、辅导员岗位特殊性,考试设立合格分数线为75分,凡降低开考比例岗位或面试、说课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九、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据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应积极配合考核组的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按同一岗位说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两次。
十、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醴陵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十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清退,该岗位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三、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0731—23284471(醴陵市教育局)
0731—23240958(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731—23289948 (中共醴陵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731—28681082 (株洲市人社局)
本次招聘政策由醴陵市人社局、醴陵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2020年醴陵市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中职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一览表.xls
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醴陵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