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平顶山鲁山县党校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教师招聘5人公告

来源:鲁山县人民政府 2019-12-17 14:31:39
鲁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党校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我县党校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结合《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豫人才〔1996〕9号)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有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党校教师(不在编制)。
 
  一、基本原则
 
  根据《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招聘岗位、人数和学历要求
 
  招聘岗位:教师。
 
  人数:5人。
 
  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爱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干部教育事业。
 
  2、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鲁山县在职教师和已被招聘为鲁山县特岗教师的(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5)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
 
  2019年12月17日—2020年1月6日(鲁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号)。整个招聘过程信息发布均通过以上网站及信息平台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信息更新,并保持报名登记的通讯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应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2020年1月7日至1月9日,在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县政府对面)报名。
 
  2、报名办法和要求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应持以下材料(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即时退回);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报名时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张(无论什么原因,证件不齐的不能报名及延时报名);
 
  自行下载《鲁山县2019年继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事代理党校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所填信息除签名外,其他信息必须打印。相关材料证件复印件附后。
 
  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考生需仔细核对报考信息,如提供虚假注册信息,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纪录,3年内不得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为3:1,达不到相应报考比例,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时间2019年7月31日)的考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凭有关证书(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人员凭《志愿者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干部”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三支一扶”大学生凭《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证书》及期满考核证明材料,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退役大学生士兵凭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享受笔试成绩加5分的政策。以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在报名时与其它材料同时提交。现场报名结束未提交的不得享受加分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优惠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及时间安排
 
  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领取准考证时间:随时关注官方指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告通知。1、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2、面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1.2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满职位并列的按实有并列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注重考察应聘者教师基本素养、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
 
  根据岗位聘用计划,按照考生面试、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在体检前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限一次)。
 
  六、考核与聘用
 
  由招聘领导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与政审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岗前培训,然后由县委党校统一组织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聘用合同》等相关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按照《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纳入财政供给,比照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服务期为三年。
 
  七、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2019年公开招聘党校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共鲁山县委党校,具体负责这次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按照职能管理,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此次招聘的人才测评工作,县委党校负责此次招聘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这次招聘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对聘用工作的监督。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到责任追究,予以严肃处理。
 
  有关人事代理政策,请咨询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375-7172590
 
  八、未尽事宜由2019年公开招聘党校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鲁山县委党校
 
  鲁山县人才交流中心
 
  2019年12月17日
 
  附件1:
 
  鲁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党校事业单位
 
  人事代理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伟(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彭清旺(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 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刘伟民(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郝鸿亚(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新伟(县编办主任)
 
  杨东玖(县人社局局长)
 
  郝富强(财政局局长)
 
  聂留军(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王海彬(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共鲁山县委党校,聂留军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鲁山县2019年公开招聘党校事业单位人事代理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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