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延安市矿山救护队招聘救护队员2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对处置煤矿事故灾害的能力,根据《矿山救护规程》《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等法规政策,现就2019年延安市矿山救护队公开招聘聘用制救护队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直属延安市矿山救护队计划公开招聘聘用制矿山救护队员23名。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矿山救援队伍;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4年10月-2001年10月出生)具有普通高中及职业中学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26周岁(1993年10月以后出生);
(五)限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含1.65米)、裸眼视力4.8以上(含4.8);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方法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12月12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yanan.gov.cn/)发布2019年延安市矿山救护队公开招聘聘用制救护队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7日8:00—12月19日18:00。
2.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3.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情节记入本人诚信记录。应聘人员应上传本人近两月二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08:00—12月20日18: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08:00—12月21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打印《报名表》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08:00—12月21日18: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表》,未打印《报名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于2019年12月25日08:00—12月28日09:00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必须持有准考证,未持准考证者,不得参加。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并妥善保管。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持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核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市应急管理局配合实施。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40%)+矿山救护安全知识(60%)。
2.笔试时间另行确定,笔试地址在延安市区内进行,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得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10日左右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公告公布网站查询。
(六)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数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遇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户籍证明)、退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进行身高和视力测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需要携带资料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七)体能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见附件)执行,项目包括跑步、负重蹲起、引体向上、爬绳、跳远、举重、检力器。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凡60分以下(不含60分)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八)面试
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公告公布的网站另行通知。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两者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九)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体能测试×4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能测试成绩仍然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三项成绩均一致需进行加试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岗位招聘数量和综合成绩、体检结果,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名单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公示期内没有问题反映的,参加入职培训。对存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入职培训。新聘用的矿山救护队员,按照规定参加入职培训3个月。对未按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体检复查(复查范围:腰椎间主盘突出、半月板损伤、强直性肩锥炎)不合格的、培训考核不合格、入职一个月内退出的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矿山救护工作情形的,不予聘用。培训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岗位管理及人员待遇
(一)岗位管理:参照消防救援人员的军事化管理办法管理。
(二)待遇:聘用制救护队员参照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水平核发工资,享受取暖费和降温费;按规定缴纳相关社会保险。
七、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选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选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咨询电话:市应急管理局 0911—2161168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 0911—2160647
附件:延安市矿山救护队聘用制救护队员招聘体能测试项目.docx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