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告

来源:长沙高级人才网 2019-12-18 10:40:11
  2019年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面向全国法检系统公开选调执行法官助理2名、文字综合专干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执行法官助理2名(限男性)、文字综合专干1名(不限男女)


  二、报考范围


  全国法检系统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的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执行法官助理


  1、男性,具有法学(20030101)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具体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A证。


  2、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89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①具有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同时具有法学(20030101)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


  ②具有3年及以上法院系统工作经历;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二】文字综合专干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不限性别,具有法学类、政治学类及文史哲大类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和学位(具体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有扎实的语言文字功底及较强的调研、写作能力。


  2、年龄28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4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①法学类、政治学类及文史哲大类专业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②具有5年及以上法检文字综合岗位工作经历。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胜任选调职位工作。


  四、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或组织处理未满影响期限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法官法等法律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5、在现单位工作未满一年以及新提拔在现职岗位未任满一年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五、选调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20年1月3日,(不含双休日)。


  报名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318办公室。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电子邮箱:yhfyzgs@163.com)的方式。


  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附近期同底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有关证明本人基层工作经历、办案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报名者将上述材料扫描,发送至邮箱。


  (二)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0年1月3日—2020年1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报名结果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资格审查地点: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四楼新审委会会议室。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附近期同底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有关证明本人基层工作经历、办案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人员报名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则取消报考资格或不予选调。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5(含1:5),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选调计划数。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0年1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 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内容。 笔试成绩将通过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网公布,考生可凭姓名、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的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法律适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60%和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组织入围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直接淘汰,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时间电话通知本人。考察主要对入围人员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通知其提交近三年来个人工作总结(主要介绍司法绩效指标、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和具体数据),由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7个工作日。


  (六)办理相关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六、几项说明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务及行政级别不予保留;享受机关同等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2、选调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被选调人员的住房及配偶、子女的就业、入学等问题。


  七、组织和监督指导


  选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区法院具体实施,并邀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区相关部门参与和监督指导。


  为保证公开选调工作的公平、公正,选调方案及录用结果等情况,将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网上公布,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从事选调录用工作的人员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条所列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黄梦维(0731-85881301)


  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与香樟路交汇处)政治部(A318 办公室)邮编410014


  传真:0731-85880700


  电子邮件信箱:yhfyzgs@163.com


  监督电话:8588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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