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1-03 07:14:43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教育科学、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发展的专业研究和决策咨询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我院下属德育发展研究院(筹)“网络思政教育”岗位专业技术人员1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沟通,吃苦耐劳。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岗位描述及要求


  (一)岗位描述


  专业技术岗位。从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负责网络方向的舆情监测、信息收集与分析整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二)岗位要求


  (1)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与教学、中文等相关专业。


  (2)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中共党员。


  (4)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专技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报告撰写能力。


  (6)有高校思政或网络舆情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方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材料发至招聘邮箱 jkyrs@cnsaes.org。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做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综合测评。未进入综合测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体检


  通过综合测评人员至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4、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对通过综合测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64169448


  网址:http://www.cnsaes.org


  六、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1-64220252)。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下载附件: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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