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邵武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邵武市人民政府
2020-01-03 10:17:57
邵武市城市社区工作者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优化社区队伍结构,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根据《中共邵武市委 邵武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邵委发〔2018〕8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常年招聘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及以上的持证人员,为城市社区工作者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获得国家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含)以上的持证人员,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含)以上学历。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状况符合公务员考录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吃苦耐劳,踏实肯干。
(四)热心服务社区,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招录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聘用方式及岗位安排
采取考核聘用方式进入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市社区办根据工作需要和社区缺岗情况统筹安排到四个街道办事处和城郊镇,由街道办事处和城郊镇具体安排社区。
四、招聘程序
(一)投递报名表。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招聘条件将报名表(见附件)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暂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报到证)、获奖证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投递至市社区办(地址、联系电话见后)。
(二)审核材料。收到报名表后,市社区办将根据应聘者的自身条件及社区岗位需求进行审核筛选。对符合招录需求的应聘者,市社区办通知本人进行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通过政审考察、考核等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对应聘者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测试。
(四)体检和聘用。经综合测试合格者,按规定进行岗前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邵武市民政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被聘用人员应在市社区办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报到上班。体检费用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被聘用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按邵武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倍给予生活补贴。试用期满,经所属街道或乡镇考核合格,由街道或乡镇与其签订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的正式聘用劳动合同,享受邵武市现有城市社区工作者待遇;试用期满如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市社区办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等相关工作。
(二)正式聘用之日起至退休日(女最迟55周岁,男60周岁),办理社保、医保时间不足国家规定年限的,自退休日起按照国家规定应缴部分由其本人全额缴交。
(三)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通畅,如通知上岗时无法取得联系,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四)整个招录过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本公告由市社区办负责解释。
七、招聘咨询
邵武市社区办 联系电话:0599-6332076
地址:邵武市五一路43号民政局二楼社区办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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