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吉安吉水县卫健系统招聘30人公告

来源:吉水县人民政府 2020-01-07 10:14:23
  2020年吉水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吉水县卫生健康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吉水县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岗位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符合招聘岗位条件;


  (五)身体健康,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六)我县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七)一经聘用,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


  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0年吉水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关于专业和学历要求的说明:涉及专业和学历请参考专业目录(见附件3)。岗位中如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历学位,考生可以以大专阶段所学专业进行报考,也可以以本科阶段所学专业报考。往届毕业生中新旧专业名称不一致的,可对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例:岗位要求“药学(62030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对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符合条件的除药学专业专科学历外,“该专业接续本科专业举例”中列出的药物制剂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也符合岗位条件,另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药学(620301)专业对应的原专业除药学(620301)外,还有现代中药技术(630305),也可以报考。


  关于年龄要求的说明: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


  关于应届毕业生(2020届)报考要求的说明: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学校证明,拟聘应届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在用人单位实习并签订实习协议,实习待遇由用人单位制订;取得毕业证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备案制管理。


  关于资格证书的说明:参加了2019年医师资格考试,且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的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考试成绩单,视同取得了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7日—2020年1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吉水县卫健委305室(人事股)。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


  (1)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登录教育部学信网打印学历查询认证材料1份。


  (2)报考岗位所要求提供的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用电脑填写并打印《吉水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5.考生持报名所需材料交报名点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及违反其它相关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6.改报。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应达到2:1的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择已达到开考比例并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一次改报。


  (二)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或中医基础知识,具体见《岗位表》,不指定范围和教材。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③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2020年1月17日-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为县卫健委305室(人事股)。


  ④报名成功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2.面试。


  ①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每个岗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②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③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察和体检


  1.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闱考察、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入闱考察、体检人员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告。


  2.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以及与招聘岗位匹配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缴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1.公示。经考察、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吉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


  3.聘用后待遇。所聘备案制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


  4.补充说明:当岗位出现无人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以下规定,方能入闱体检。


  (1)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2)当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


  四、其它事项


  1、公示前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岗位,是否递补由领导小组决定。


  2、咨询电话:0796-8680896(县卫健委人事股)


  0796-7108083(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96-3560694(县纪委监委)


  附件:1.2020年吉水县县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吉水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3.专业目录


  吉水县公开招聘卫健系统编制备案制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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