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450人公告
2020年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450人公告
为满足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稳步提升消防队伍灭火救援战斗力,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450名,主要担负基层消防站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招聘战斗员岗位330名、火场文书岗位40名、驾驶员岗位80名(详见附件1《2020年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计划表》)。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因岗位工作强度较大,建议男性报考;
4、具有良好的品行,心理健康;
5、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6、报考战斗员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至26周岁(1994年1月13日至2002年1月13日期间出生),有部队服役经历或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可放宽至30周岁(1990年1月13日以后出生);报考火场文书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1月13日至2002年1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驾驶员岗位(持有A1、A2、B2驾驶证)的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5年1月13日至2002年1月13日期间出生)。
(二)符合下列条者优先: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原武警消防部队退役士兵;
3、全国其他部队退役士兵;
4、具有1年以上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包含在职经历和工作表现的证明材料);
5、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6、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初级及以上汽车维修工证、具备医疗救助相应资质、财会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0年1月7日,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发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9:00至2020年2月9日17:00。(1月23日16:00至1月31日9:00,因春节法定假期原因,系统暂停服务)
缴费时间: 2020年1月13日9:00至2020年 2 月10日17:00。(1月23日16:00至1月31日9:00,因春节法定假期原因,系统暂停服务)
本次招聘,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待审核和通过审核后均不可改报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307室(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
办理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 2 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
1、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档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能测试。
面试时间:2020年 2 月15日至 2 月16日
具体地点、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下载时间:2020年 2月13日9:00至 2月14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报考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2020年2月 18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面试结果及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面试成绩合格进入体能测试的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按需携带)、退伍证(按需携带)、工作经历证明(按需携带)、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以及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参加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报考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的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2020年2月 20日9:00至2月21日17: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0年 2 月29日至3月1日
具体地点、时间及要求详见体能测试准考证,体能测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下载时间:2020年 2 月 26日9:00至 2 月 28日17: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进行下载)。体能测试具体标准详见附件《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考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020年 3月 5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体能测试结果及相关信息。
(四)心理测试和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心理测试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优先录用条件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人员。心理测试采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试系统进行,由系统评判是否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实际需要,从原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心理测试和体检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政审考察应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拟聘岗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应按通知要求报到,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岗前培训和考核,试用期为6个月。未能通过考核或未能完成岗前培训任务的,不予转正。
三、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其他说明
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委托专业机构统一组织与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且记录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诚信档案库,5年内严禁报考天津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报名网站中有关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所有报名材料留档备查,一律不予退还,请应聘人员做好备份。
政策咨询电话:022-27330119转8151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
1、2020年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计划表
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