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招聘8人公告

来源:花都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2020-01-08 11:02:02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全面、均衡、优质、科学发展。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具体职位见《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0年毕业生:指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需要;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3、所学的专业与应聘的职位一致或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与应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一致。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附件2),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核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4、年龄要求如下:具有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广州市户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应聘职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20年毕业生在2020年8月1日前无法提交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报考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报考职位进行岗位等级聘用。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7、下列情况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3)近3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等行为的;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确认、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
 
  网上填报资料:于2020年2月3日至2月6日报名者在http://www.sydwzl.com/gdhdjyzp,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填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则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或调减招聘人数,并在公布符合报名资格人员名单时进行说明。
 
  (二)确认
 
  1、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下载的报名表格于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11日每天的8:30—12:00,13:30—17:00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杜鹃三街)确认(不接受现场报名和委托他人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确认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本环节仅为确认参加笔试的具体人数,不对报考者的资格进行审核,因此安排报考者参加笔试不代表认可其报考资格合格。
 
  2、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确认的人员于2020年2月13日至2020年2月14日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2月15日下午3:00—5:00。
 
  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杜鹃三街)。
 
  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及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职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入围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核的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比例,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核环节。出现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核环节。笔试成绩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上公布。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核
 
  时间:2020年2月22日上午9:00—12: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杜鹃三街)。
 
  进入资格审核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以单位证明为准,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以社保记录为准,无法提供社保记录的不予认定。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2月23日上午8:00—12:00。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附属花都学校(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杜鹃三街)。
 
  面试分两轮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1、面试第一轮: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第一轮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成绩合格人员进入第二轮面试。
 
  2、面试第二轮:管理岗位的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技术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第二轮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按两轮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按7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在单项成绩和总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与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总成绩较高者;笔试、面试总成绩都相同的,重新进行面试的第二轮,取成绩较高者。面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上公布。
 
  (六)体检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在指定时间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重点是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及工作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以查阅个人档案、核实相关资料为主,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将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区教育局)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为2020年毕业生的,需在2020年8月1日前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办理好聘用手续。应聘者为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需在录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调配及聘用手续的办理,逾期视为本人放弃。聘用期间按聘用岗位享受花都区同类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2020年毕业生或工龄未满一年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工龄满一年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需承诺履行最低服务期5年;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期5年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承担违约责任,三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
 
  (三)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花都区教育局机关纪委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0-36892602。
 
  (五)关于各招聘职位的相关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8:30—12:00、14:30—17:00拨打电话:020-36898754进行咨询。
 
  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附件:
 
  1、《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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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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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核目录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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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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