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简章
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防城港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全面负责高新区日常事务及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我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1. 安全生产专员1名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熟悉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3)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4)有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优先录用;
(5)持有效驾照C1以上优先。
2.规划专员1名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建筑、国土、城建、工程建设规划类相关专业,有规划设计和建筑设计的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建筑设计行业法规及规范,熟悉计算机操作办公软件及相关的建筑设计软件使用的优先录用;
(2)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持有效驾照C1以上优先。
3.产业规划专员1名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熟悉各类产业政策,有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布局等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4)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5)持有效驾照C1以上优先。
4. 综合文案岗1名
(1)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熟悉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申报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流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熟悉园区人才工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4)有机关单位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优先;
(5)责任心强,认真细致,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6)持有效C1以上驾照优先。
5.项目服务专员2名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熟悉产业项目服务工作,了解规划建设领域政策法规、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等业务流程,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优先。
(3)具有企业服务相关工作经验、持有效驾照C1以上、熟练操作CAD软件等优先考虑。
二、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所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因个人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4.曾违法违纪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中央及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2月6日。
四、报名方式:报名须在下载并填写《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一式一份和照片一张。
(一)现场报名的请携带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进行审验(审核后退还本人)。
(二)电子邮箱报名的,报名人员在网上下载《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个人照片),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fcgsgxq@163.com。如报名时不能提供材料原件,须于面试当天提前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 。
(三)凡报名者提供情况不实,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五、报名地点: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港口区北部湾大道高速路收费站旁城市之窗2楼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770-2818327
七、资格审查及面试
我委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查,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面试时间均为正常工作日时间),具体面试日期另行通知。参加现场面试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聘用单位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九、待遇
2600-3300元,五险一金,年度绩效。特别优秀的,待遇可面谈。其他待遇按照我委编外职工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标准的80%发放。试用、聘用期间,差旅补助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工会福利待遇及用餐补贴。
防城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