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贵州毕节金海湖新区招聘50人公告

来源:毕节金海湖新区网 2020-01-09 13:25:59

  2020年贵州毕节金海湖新区招聘公告已发布,本次共招录50人,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1月15日。笔试时间见准考证,考试科目:《综合知识》。欢迎加马老师微信(chinagwy8)免费领取事业单位备考资料,复习教材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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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本次招聘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详见公告(1月13日-1月15日)

 

  毕节金海湖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我区城市管理及道路运输管理工作,经毕节金海湖新区党工委研究同意(毕节金海湖新区党工委会议纪要〔2019〕57号),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0名(其中城管协勤人员30名、道路运输协勤人员20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职责


  招聘职位及要求详见《毕节金海湖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分配。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1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和在公检法司系统、交通运输系统、城管执法系统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报考01、02职位的可放宽到40岁以下(1979年1月14日及以后出生)。


  (五)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者。


  2.定向到具体单位的大学毕业生。


  3.在读的大学生(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


  6.曾因违反规定,被解聘的人员。


  7.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人员;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失信被执行人。


  10.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11.不符合招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12.其他不适合从事城管、道路运输协勤工作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


  金海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7、28、29、30号窗口(毕节一中旁生态丽景三楼)。


  (三)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四)报名要求及事项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毕节金海湖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根据《公告》及《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用A4纸打印后(《报名表》只收打印表),在“应聘人员签名”或“代报人员签名”处签名,贴上应聘人员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


  2.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报名表》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报的,如报名信息出现错误或与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等环节出示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如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并出示原件审核,其中1份要求贴在《报名表》上,另一份用于审核;     2.《报名表》1份,只收填写完整的打印表;


  3.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复印件1份并出示原件审核);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退伍证遗失的,须入伍地武装部或服役部队或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关证明1份,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5. 在公检法司系统、交通运输系统、城管执法系统连续工作两年以上报考01、02职位,且年龄超过35岁的报考人员须出具相关证明1份,加盖工作经历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6.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亲笔签署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毕节金海湖新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包括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聘用、试用等),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职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金海湖新区网、“金海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


  (一)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 2020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缴费收据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为闭卷考试(不举办任何培训班,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


  (三)考试科目:《综合知识》(100分, 120分钟);


  (四)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将在毕节金海湖新区网、“金海湖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面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面试准考证》。


  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空缺缺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毕节金海湖新区网、“金海湖发布”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异议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填写《毕节金海湖新区编外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报毕节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备案办理聘用手续。


  十、待遇


  (一)拟聘用的编外聘用人员由毕节金海湖新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统一安排。


  (二)聘用的编外聘用人员不占编制,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考核;试用期1个月,劳动合同1年一签(含试用期),在聘期内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期满1年,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合格,自愿留任的续签合同。


  (三)薪酬:试用期待遇按2400元/月标准计发,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参照《金海湖新区统一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实施方案》工资标准执行,聘期内薪酬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


  0857-8271266(金海湖新区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0857-7219999(金海湖新区城市管理执法队)


  举报监督电话:0857-5478321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毕节金海湖新区网、“金海湖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认真阅读公告或未留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因考生联系电话关机、停机、换号等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金海湖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毕节金海湖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毕节金海湖新区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毕节金海湖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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