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聘用制用工招聘6人公告

来源:越城区人民政府网 2020-01-13 11:41:36
   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聘用制用工招聘公告
 
  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因公证业务发展需要,经区司法局同意,面向社会招聘公证员1-2(需确定具体岗位数)2名、公证辅助人员3名及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在公开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报考公证员岗位的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考公证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公证员任职资格;
 
  3、绍兴市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1980年1月20日(日期应确定为报名当天)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考公证辅助人员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3、从事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连续一年以上;
 
  4、绍兴市户籍,年龄35周岁((需明确出生日期)1985年1月20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四、报考会计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财务会计(专业名称需与专业目录一致)会计学、财务管理、财政学相关专业,取得会计类初级及以上职称;
 
  4、绍兴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985年1月20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2:00—4:00。
 
  2、报名地点:越城区五泄路299号三楼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联系人:李先生85226927,13157550505)
 
  3、报名资料:请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学历及其它证明证明材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笔试:通过报名审核者参加笔试(报考公证员岗位的,不需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不低于1:2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思维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附加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加2分、已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加3分。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由总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公证员岗位的最终得分为面试成绩和+加附加分)。
 
  7、体检、考察: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进行。体检合格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以上岗位聘用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
 
  1、按照公证处薪酬考核体系执行;
 
  2、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关系,在签约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85226927。
  
 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
 
  2020年1月10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