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宜宾市筠连县招聘特岗全科医生7人公告
来源:筠连县人民政府
2020-01-13 15:14:20
关于2020年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的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9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7名。具体见岗位表(附件1)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院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报名的第一日。
5.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一6:00。报名地点:筠连县卫生健康局健康股(筠连镇定水二街)。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筠连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筠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咨询电话:0831-7683391。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执业资格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有全科医师证、职称资格证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筠连县2020年特岗全科医生报名信息表》2份(每份须张贴近期免冠2寸照片)。
(二)其他事项:报考者只能使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者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专业技能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单,均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主要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卫生健康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专业技能考核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不合格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筠连县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3.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核成绩分别依次等额递补1次。
4.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政府人社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1.拟聘用人员将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管理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填写审核确认材料和《四川省特岗全科医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经卫健、人社部门审查后聘用,报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
(二)人员管理。
此次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结合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到本县的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聘期4年。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的管理和待遇严格按照《宜宾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乡镇卫生院负责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对于聘期内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本人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卫生院服务的特岗全科医生,经县卫生健康局、编制部门、人社部门核准,在乡镇卫生院空余编制内,由乡镇卫生院按有关规定正式聘用。
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期间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党团关系转至派驻乡镇卫生院,派驻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
乡镇卫生院负责特岗全科医生的日常管理、平时考核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报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设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对特岗全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四、薪酬待遇
实施全科医生(助理医师)特设岗位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每人每年不低于8万元。
特岗全科医生(执业医师)年收入不低于9万元,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8万元,剩下1万元,由服务单位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 0831-768339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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