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编外人员招聘13人简章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0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简章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南京市浦珠中路320号。现因工作需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13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操守,责任心和团队合作意识强,爱岗敬业,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院校在读人员;
2、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要求
注:详见附件《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0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简章公示
招聘简章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njpkfy.gov.cn)、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领航招聘”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二)报名阶段
1、此次招聘仅接受报名系统在线报名。报考人员可登陆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点击“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入口”图标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2月5日中午12:00。
3、报名必须上传的材料:
(1)报考人员在线填写的考生基本信息表;
(2)毕业证书照片;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含二维码);
(4)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指经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三者选择其一即可),将电子照片上传至“在线网络报名”页面的“资格证书”栏内)。
4、报名注意事项:
(1)线上系统报名仅可使用电脑端进行报名信息的填写;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线上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报名咨询电话:025-84687316。
(三)线上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2月5日17:00。
2、导诉专员、法官助理、档案管理员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文秘岗一、文秘岗二、后勤主管线上初审合格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5︰1,初审合格人数未达到以上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招聘周期,调整招聘周期后仍未达到以上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的招聘计划。
3、线上初审采取线上审核的形式,严格根据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进行审核。报考人员的信息填写错漏、资料上传不全、不符合报考条件及任职要求者均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请报考人员实时自查。
4、导诉专员、档案管理员、法官助理、后勤主管岗位线上初审合格人员可于2020年2月6日00:00至2020年2月7日24:00登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统一采用白色A4打印纸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不再另行通知);文秘岗一、文秘岗二无需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结束后将统一通知领取技能考核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方式及成绩占比
导诉专员、档案管理员、法官助理、后勤主管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文秘岗一、文秘岗二考试方式分为技能考核和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2、笔试
(1)导诉专员、档案管理员、法官助理、后勤主管线上初审合格者方可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纸笔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4)笔试设置50分合格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面试资格。笔试成绩出具后于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3、技能考核
(1)文秘岗一、文秘岗二线上初审合格者方可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参加技能考核。
(2)技能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信息为准。
(3)文秘岗一测试方式为摄影摄像专业技能考核,文秘岗二测试方式为PPT制作,满分为100分。
(4)技能考核设置50分合格线,技能考核成绩低于合格线者无面试资格。技能考核成绩出具后于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1)导诉专员、档案管理员、法官助理、后勤主管岗位笔试成绩公示后,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名单(遇笔试分值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导诉专员、法官助理、档案管理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后勤主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文秘岗一、文秘岗二技能考核成绩公示后,根据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资格复审名单(遇分值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文秘岗一、文秘岗二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若笔试或技能考核合格人数不足各岗位要求的相应比例,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4)如遇自动放弃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且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不足各岗位要求的相应比例时,按笔试或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递补时遇分值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3、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1)《考生基本信息表》(于报名系统网站下载打印,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原件;
(5)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6)本人2寸免冠证件照一张;
(7)文秘岗一需提交个人优秀摄影摄像作品不少于三组;文秘岗二需提交个人优秀ppt及相关图文宣传文稿作品不少于三组。
4、资格复审时,若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资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名条件时,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5、资格复审须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参加,材料缺一不可,合格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不合格人员的应聘材料由招聘机构收纳存档。
(六)面试
1、面试形式。采用半结构化面试形式,对考生进行全面的评估考核。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或具体通知为准。
3、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设置60分的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无录用资格。
4、在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总成绩在领航招聘网(www.leadzp.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七)体检
1、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总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面试成绩亦并列,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八)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审查。体检合格人员须递交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可按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并政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录用
对通过体检无异常者,决定正式录用,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各岗位内部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替补人员需通过体检和政治审查后方可录用。
三、劳动关系与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缴费标准按照政策规定,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薪酬待遇参照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薪酬管理制度。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上级主管部门、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本简章由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和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2020年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江苏领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