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丽水龙泉市经济合作交流中心面向退伍军人招聘公告

来源:龙泉市人民政府 2020-01-13 16:37:08

  2020年龙泉市经济合作交流中心面向退伍军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退伍军人公开自主招聘龙泉市经济合作交流中心编外用工(驾驶员)1名,特制订以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条件


  1.系退伍军人,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3.具有龙泉市户籍(以2020年1月20日的户口所在为准,正在迁移中的以迁移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4. 要求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9年1月20日以后出生),具备5年以上驾驶经验(驾驶证需在2015年1月20日前取得),


  5.文化程度: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具体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龙泉市经济合作交流中心210办公室(龙泉市剑川大道566号)。


  3、报名所需材料:


  《2020年龙泉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需粘贴一寸照片),本人身份证、退役证、驾驶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驾驶情况证明(需自行到交警部门查询盖章)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将以上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装订在报名表后)。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招聘计划将在龙泉市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考试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形式。


  (三)体检、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龙泉市政府网上公布。


  (四)公示、聘用


  经组织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七天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的予以聘用。如有问题反映的,考生必须配合相关部门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核实,作自动放弃处理。报考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一年,按本次招聘各岗位录取人员的首批报到时间为准开始计算。


  三、用工形式及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采用劳务派遣合同制,录用后参照《龙泉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如能胜任工作且年度考核合格者工资待遇参照相关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在龙泉市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泉市经济合作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龙泉市经合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需求计划表


  附件(2):2020年龙泉市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咨询电话: 0578-7342802


  监督电话: 0578-7769257


  龙泉市经济合作交流中心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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