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劳动监察局招聘12人公告

来源:赣州市人才网 2020-01-14 10:33:27
  赣州市劳动监察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赣州市劳动监察局通过劳务派遣单位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员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执行力强,有大局意识,服从工作安排;


  2.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体健康。


  5.能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且审计调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14日至2月13日。


  2.报名地点:赣州市水南新区兴国路55号,赣州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大楼12楼1202房。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者,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证件的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1寸彩照1张,现场填写报名表。


  通过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进行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面谈交流、上机操作的方式,测评应聘人员性格、能力与岗位的匹配度。


  2.面试时间和地点:赣州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大楼12楼会议室,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情况递补体检对象。体检合格人员方可录用。


  (四)政审


  政审人员需根据本人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所在单位、毕业院校或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乱纪证明材料。


  政审合格人员列为拟聘用人员。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根据面试人员的综合情况递补政审对象。


  (五)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对象。如出现异议查实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面试人员的综合情况递补政审对象。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人员签订一年的劳动派遣合同(含试用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到期时,根据工作需要及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可续签或取消聘用合同。


  四、用工待遇


  1.试用期待遇:工资:2000元/月,不享受其他工作补贴等待遇。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待遇:人均月薪3000-3500元/月(含基本工资、社保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等)。


  五、咨询电话


  赣州市劳动监察局,电话:0797-8196097(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附件:赣州市劳动监察局公开招聘执法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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