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来源:舟山定海区人民政府
2020-01-15 08:58:55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8〕40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规范的通知》(定党政办发〔2018〕170号)、《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人社发〔2018〕29号)、《舟山市定海区卫生计生系统公开招聘编制外用工人员规定(试行)》(定卫计生〔2018〕92号)文件精神,决定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详见《舟山市定海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计划》(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月21日以后出生;
5、舟山户籍以2020年1月21日的户口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已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人员,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中专升大专、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21日。
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21日至1月22日(共两天),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定海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三楼办公室(定海区东山路289号公共卫生大楼303室);
(3)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并如实填写《定海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报名时应携带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或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4)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应聘人员本人填写,报名时必须出具委托人签名的委托书及委托人的有效证件;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2月7日前通过电话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2)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卫生健康局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对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测试。如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15倍及以上,则增加笔试环节,经笔试后按1:3进入面试环节。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定海区卫生健康系统新入职编外人员体检基本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阶段,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上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电话通知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面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中国定海门户网站(http://www.dinghai.gov.cn/)/子站导航/区卫生健康局/通知公告 。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定海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 0580-2623798;
2、定海区卫生健康局 0580-202052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定海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定海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定海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 0580-2623798
2、定海区卫生健康局 0580-2020523
附件: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舟山市定海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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