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8人公告
来源: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0-01-16 09:06:42
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广安城区市场监管协管员需大专及以上学历,基层乡镇监管所协管员需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稍放宽条件。
(三)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岗位需求
详见附件1。
三、招聘待遇
经面试通过且体检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相关规定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此次招聘通过现场报名,应聘者请详细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交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教股413(广安市广安区银顶街92号4楼),联系电话:0826-2399003。
(二)资格审查
我局组织资格审查人员审核应聘人员资料,从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选择面试人员,并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应聘人员要提供证书原件,如发现资料有不真实,将取消该应聘人员面试资格。
(三)面试(含基础技能测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招聘名额等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我局集中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聘用
试用合格后,组织政审及相关考察。政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劳动合同。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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